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

一日來回

晚間11時22分,下苗栗交流道
1天不到時間,
往返苗栗與斗六,
實在有點累,
但已協調好天亮後要上班。

晚間上課到9點半,
同學還沒完將民事訴訟的「當事人」報告完,
即使再2小時也沒辦法完成報告,
老師決定:下周再報告。

可是就在離開教室前,
阿梅說,下星期一下午3點的專題演講一定要到,
唉,
本來快樂的心情全毀了。

緊急打電話回苗栗協調,
讓我周一請假、
先回斗六上一堂課再說,
只是原本排定周一中午和朋友們的聚餐,
可能要延到周二了。

心情煩,
想打個電話訴訴苦,
但太晚了!
還是不要擾人清夢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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